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ST 汇金 公告编号:2024-100 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4、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3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十层 1001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72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38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 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23 年度):46,490.00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023 年度):38,551.30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023 年度):11,416.62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23 年度):32 家,审计收费总额 3,221.50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2023 年度):
前五名 行业门类 行业代码
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
2 医药制造业 C27
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65
4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38
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26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中勤万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5,113.39 万元,未发生过
使用职业风险金的情况。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00 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未发生过赔偿事项。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近三年(2021.1-2023.12)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1-2023.12)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涉及人员 6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国华
1996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3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宏伟
2024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1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敏
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
2、诚信纪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除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国华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2022]29 号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外,其他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勤万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3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65 万元。
中勤万信审计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2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保留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和中勤万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式、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予以确认,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选聘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根据公开招标结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充分、恰当,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中勤万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而一致同意变更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