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
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推选了独立董事桑郁先生担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审核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通过审阅焦贵廷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总经理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以及管理经验,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焦贵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桑郁 王健康 李宗芳
2024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