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合计为3,000,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56%。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此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12月29日办理完成。
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1,943,475股变更为528,943,475股。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1年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于2021年1月14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2021年1月2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并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1年1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2021年1月25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3,000,000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2.21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2.5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7,332,52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公司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000,000股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11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依据2021年1月14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已实施完成的回购股份3,000,000股依法注销减少并公司注册资本。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12月29日办理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三、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股份注销前 回购股份注销后
本次注销股份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
数量(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531,943,475 100% 3,000,000 528,943,475 100%
总股本 531,943,475 100% 3,000,000 528,943,475 100%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注销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和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