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家
涉及的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国辉
2006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5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
计,2010 年 3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 4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大于 10 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梦川
2017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审计,2016 年 10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 4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洪仪
2004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11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
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4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
期 情况
中大建设股份有
中国证券监督 限公司向不特定
1 刘国辉 2021/10/19 行政监管措施 管理委员会江 合格投资者公开
西监管局 发行股票并在精
选层挂牌审计项
目
中大建设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
2 刘国辉 2022/3/15 自律监管措施 全国股转公司 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精
选层挂牌审计项
目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因素确定。2023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 130 万元人民币(含控股子公司审计
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的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较好地满足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六)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6、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