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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汇金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河北汇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母公司)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18,253,905.22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9,140,429.53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27,320,431.29 元。

    公司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31,943,475 股剔除截至报告披露之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已回购股份 3,000,000 股后的股本 528,943,475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17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8,992,039.0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为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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