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沧州金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鲍喜波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沧州金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沧州金源”)及其一致行动人鲍喜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31,916,608 股公司股份,即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以内(即 2020 年 12 月 2 日至 2021 年 6 月 1 日),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21,277,73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通过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司发布减
持预披露公告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0,638,86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股东沧州金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鲍喜波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639,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说明:在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3,000,000 股股份)。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号)。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沧州金源及其一致行动人鲍喜波先
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获悉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10 日,沧州金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共 5,289,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 10,578,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合计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5,867,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 2021 年 3 月 10 日,鲍喜波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大宗交易 2020.12.14 14.68 3,000,000 0.57%
大宗交易 2020.12.15 14.00 2,000,000 0.38%
集中竞价 2020.12.29 13.63 1,130,000 0.21%
集中竞价 2020.12.30 13.40 970,000 0.18%
集中竞价 2021.1.4 13.91 100,000 0.02%
集中竞价 2021.1.5 13.68 450,000 0.09%
集中竞价 2021.1.6 13.05 476,100 0.09%
集中竞价 2021.1.7 12.31 202,200 0.04%
集中竞价 2021.1.26 12.62 87,300 0.02%
集中竞价 2021.1.27 12.21 53,700 0.01%
集中竞价 2021.1.28 12.03 23,900 0.00%
沧州金源 集中竞价 2021.1.29 11.76 100,000 0.02%
集中竞价 2021.2.4 11.06 3,400 0.00%
集中竞价 2021.2.5 10.55 42,500 0.01%
大宗交易 2021.2.8 9.80 3,000,000 0.57%
大宗交易 2021.2.9 10.07 500,000 0.09%
集中竞价 2021.2.18 12.08 850,000 0.16%
大宗交易 2021.2.18 12.18 770,000 0.15%
集中竞价 2021.2.19 12.65 400,300 0.08%
大宗交易 2021.2.19 12.64 500,000 0.09%
集中竞价 2021.2.22 13.65 300,000 0.06%
大宗交易 2021.2.22 12.76 500,000 0.09%
集中竞价 2021.2.23 13.23 100,000 0.02%
大宗交易 2021.2.23 13.27 308,000 0.06%
合计 -- 15,867,400 3%
注:本公告中所述公司总股本为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3,000,000 股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送转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比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例(按剔除 例(按剔除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回购专户股 股数(股) 回购专户股
份后的总股 份后的总股
本计算) 本计算)
沧州金源科 合计持有股份 49,423,103 9.34% 33,555,703 6.34%
技中心(有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9,423,103 9.34% 33,555,703 6.34%
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499,223 0.09% 499,223 0.09%
鲍喜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99,223 0.09% 499,223 0.0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1,499,600 4.06% 21,499,600 4.06%
孙景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1,400 0.08% 5,374,900 1.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058,200 3.98% 16,124,700 3.05%
合计 -- 71,421,926 13.50% 55,554,526 10.5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在减持计划期间,沧州金源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沧州金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
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沧州金源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沧州金源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沧州金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