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号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股份”)于 2020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5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0 年 2 月 10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号)及 2020 年 2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12 号)。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0年2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77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5%,最低成交价为 7.64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7.8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998,790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 年 2 月 13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68,942,689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7,235,672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