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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股份: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北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7年度盈利预测未实现的情况说明及致歉信

公告日期:2018-04-13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北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2017年度盈利预测未实现的情况说明及致歉信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股份”)的委托,对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北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辰德科技”)55%股权事宜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010107号《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深圳市北辰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结果,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3月31日,北辰德科技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60,726.26万元。

    北辰德科技2015-2017年度的盈利预测是评估师通过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并基于以下

基本假设做出的:

    (一)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大变化;

    4.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6.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运营方式、合作分成比例等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保持目前的水平,被评估单位能按预测的计划时间完成新区域的开发和布局;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本评估结论无效。

    北辰德科技盈利预测是以北辰德科技当时的研发能力、技术先进性水平未来可持续,新产品市场竞争力与当时布局区域竞争力相近等假设下做出的。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的公司专项审核报告,北辰德科技2017年度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80.17万元,北辰德科技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16.76万元,未完成股权收购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的约定,

且三年累计净利润未完成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累计业绩承诺。2015年度至2017

年度,累计业绩承诺利润为15,000.00万元,累计完成承诺利润为11,056.99万元,累计未完

成金额为3,943.01万元。净利润不及预期主要原因为:

    北辰德科技2017年度未能实现承诺业绩,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分析,一方

面,2017年度金融行业受移动支付与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的冲击,加之行业参与者越来越

多,整个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个别产品售价受到市场冲击,产品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北辰德科技主要客户新一阶段为期三年的设备供货合同签订时间较往年同期延后,订单签订时间集中在2017年12月份,受生产、物流、安装、验收时间所限,影响报告期确认收入,综上两个原因导致公司业绩存在下滑,最终未能达到业绩承诺。

    上述情况是评估师事前无法获知和预计,且事后无法控制的事项形成的。针对北辰德科技2017年未能实现盈利预测目标的情况,我们深表遗憾,并向投资者致歉。按照汇金股份与北辰德科技原股东签订的相关协议北辰德科技原有股东应对上市公司履行补偿责任,我们在对北辰德科技及其所在行业的持续关注中了解到,随着金融行业受移动支付与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的冲击,加之行业参与者越来越多,市场竞争呈现进一步加剧态势。我们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此页无正文)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师:刘志强

  资产评估师:赵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