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8号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4月12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刘立新、高寄钧、李辉3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公司拟出售所持北京东方兴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北京东方兴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核心员工张炳华不再符合公司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对给予张炳华的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条件,决定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待解限的202.72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合计涉及激励对象61人,合计注销限制性股票334.728万股。详细情况如下:
一、 公司目前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03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0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3月25日至2017年4月4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办公场所公告栏上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4月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4、2017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子议
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年06月0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7年6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61人,实际授予638.82万股,每股价
格9.30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6月2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7年6月19日。
7、2017年07月0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进展,向6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8.82万股的授予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4,394.8574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5,033.6774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4,394.8574万股增加至55,033.6774万股。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8、2017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对象的议案》。由于公司副总经理王冰先生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授予日(2017年6月2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股票情况,且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王冰先生首次授予70万股限制性股
票不再符合授予条件。因此王冰先生放弃认购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7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
数为61人,公司首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638.82万股,预留部分数
量不变为177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
意见。
9、2018年0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取消授予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17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 年度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刘立新、高寄钧、李辉3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
对象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公司拟
出售所持北京东方兴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北京东方兴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核心员工张炳华不再符合公司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对给予张炳华的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条件,决定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待解限的202.72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合
计涉及激励对象61人,合计注销限制性股票334.728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32元/股;公司于2017年06月0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名单和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9.32元/股调整为9.30元/股。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综上,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每股9.30元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按日计息)。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减少)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287,925,095 52.32 3,347,280 284,577,815 52.03%
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4,214,165 0.77 0 4,214,165 0.77%
首发后限售股 41,527,530 7.55 0 41,527,530 7.59%
首发前限售股 235,795,200 42.85 0 235,795,200 43.11%
股权激励限售股 6,388,200 1.16 3,347,280 3,040,920 0.56%
二、无限售条件
262,411,679 47.68 0 262,411,679 47.97%
流通股
三、总股本 550,336,774 100.00 3,347,280 546,989,494 100.00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 年度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刘立新、高寄钧、李辉3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
对象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公司拟
出售所持北京东方兴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北京东方兴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核心员工张炳华不再符合公司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对给予张炳华的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条件,决定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待解限的202.72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合计涉及激励对象61人,合计注销限制性股票334.728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每股9.30元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按日计息)。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