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7 证券简称:ST 网力 公告编号:2021-109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网力”)全资子公司动力盈科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盈科”)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京 01 执 1131 号,详细情况如下:
被冻结股权的 执行裁定文号 被执 冻结 申请冻结方
公司名称 行人 期限
(2021)京 01 执 东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动力盈科 3 年 公司北京分行
1131 号 网力
二、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来《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宣布将公司未到期的合计 30,799.99 万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归还上述全部贷款本息。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债务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因公司未能偿还到期债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第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第一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1)京 01 执 1131 号,同时冻结被执行人东方网力持有的动力盈科 100%股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股权被冻结事项暂时不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但存在冻结股权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公司暂时无法预计本次冻结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其对公司当前正常的生产经营
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