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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力: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9-064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5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4,610,134.48元,2018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0,127,497.8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8,012,749.78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252,114,748.03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末总股本854,543,99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1,618,127.89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341,817,598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96,361,595股。

  若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1,618,127.89元保持不变,向全体股东合计转增股本341,817,598股保持不变,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及转增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东方网力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东方网力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东方网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