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6 证券简称:创意信息 公告编码:2022-03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下午 14:00 在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 28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
188,088,7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95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49,218,5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55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38,870,2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9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
16,143,9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5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16,143,9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57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陆文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全部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何文江、杜广湘、黎静、刘杰已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同意 152,843,7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490%;反对
13,628,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06%;弃权 11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4%。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2,515,89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5841%;反对 13,628,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4.41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股东何文江、杜广湘、黎静、刘杰已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同意 152,843,7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490%;反对
13,628,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06%;弃权 11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4%。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2,515,89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5841%;反对 13,628,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4.41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通过。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何文江、杜广湘、黎静、刘杰已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同意 152,843,7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490%;反对
13,628,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06%;弃权 11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4%。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2,524,49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374%;反对 13,61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4.36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通过。
4、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87,864,8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10%;反对
21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47%;弃权 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15,920,04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31%;反对 21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33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修改并通过公司新章程,共计十二章二百五十八条。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25,576,150 元增加至人民币 607,576,150 元。
本议案获通过。
5、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马桦女士、王雪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5.01.候选人:《选举马桦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7,468,9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5%。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
同意股份数: 15,524,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160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马桦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5.02.候选人:《选举王雪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7,468,9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5%。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
同意股份数: 15,524,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160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王雪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了王冠律师和唐诗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