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6 证券简称:创意信息 公告编码:2021-42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黎静先生持有创意信息股份8,369,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9%。在本次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黎静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000股(占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39%),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完成,即减持区间为2021年7月12日至2022年1月11日。
2、公司董事杜广湘先生持有创意信息股份19,968,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0%。在本次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杜广湘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990,000股(占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0.97%),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完成,即减持区间为2021年7月12日至2022年1月11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黎静先生、杜广湘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黎静 8,369,196 1.59%
杜广湘 19,968,970 3.8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黎静先生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用于归还本人因股份质押形成的借款。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
即不超过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39%。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和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2021年7月12日至2022年1月1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杜广湘先生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用于归还本人因股份质押形成的借款。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990,000股,即不超过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97%。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和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2021年7月12日至2022年1月1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黎静先生相关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黎静等格蒂电力全部 8 名股东承诺:取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基础上,雷厉、黎静、至佳喜(以下合称“补偿义务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在满足以下的具体条件后分期解除限售:(1)补偿义务人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相应 2015年度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5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即解锁,下同)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当期可解锁股份数量=本次发行完成后补偿义务人持有的全部创意信息股份数量(以下简称“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5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5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其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5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5
上市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至 2016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2016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30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当期可解锁股份数量=(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2016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6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其中,(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6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6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3)补偿义务人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至 2017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7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当期可解锁股份数量=(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7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其中,(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
润金额÷2017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补偿义务人剩余
未解锁的股份应在履行完毕对创意信息的全部业绩补偿、资产减值测试补偿后方可流通。关于业绩承诺相关的锁定期全部届满日,补偿义务人持有创意信息的剩余部分股份将继续锁定至关于应收账款全部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作为标的公司按约收回应收账款的担保。如标的公司未按约定收回约定的应收账款,且相关承诺主体未按承诺以现金方式向创意信息支付坏账损失补偿,则创意信息有权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向补偿义务人回购相应数量的股份,并予以注销。上述限售期存续期间及届满后,如本次交易对方 8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该等自然人还需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进一步履行的限售承诺。
2、业绩补偿承诺
雷厉、黎静、至佳喜公司作为业绩承诺人承诺:格蒂电力 2015 年、2016 年
和 2017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为准)分别不低于 5,850 万元、7,600 万元和 9,500 万元。若格蒂电力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各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当年净利润预测数,则补偿义务人应先以其本次交易取得的限售期届满且尚未出售的股份按本次出让股权比
最近一期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按本次出让股权比例进行补偿,以此类推。若出现补偿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不足补偿的情况,补偿义务人将以现金折股方式进行补偿。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的全部股份将由创意信息无偿回购并予以注销。补偿义务人按照约定向创意信息进行补偿金额以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限。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黎静先生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
(二)杜广湘先生相关承诺
1、股份限售承诺
若本人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用于认购股份的相应标的资产的持续拥有权益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本人以拥有超过十二个月的相应标的资产所换得的股份,自本人取得该类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除履行上述股份锁定义务外,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本人仍需要按照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进行相应分期解锁,其分期解锁期间及解锁比例如下:a、本人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相应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2016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即解锁,下同)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可解锁股份数量=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人持有的全部创意信息股份数量(以下简称“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6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6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其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6 年度标的资产
实际净利润金额÷2016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b、本人
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至 2017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7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可解锁股份数量=(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2016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7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其中,(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7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上述 2016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偿
的股份数根据《标的资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应由本人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额。c、本人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至2018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8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
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可解锁股份数量=(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2017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8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8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其中,(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8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
金额÷2018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上述 2017 年度已用
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根据《标的资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应由本人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额。本人剩余未解锁的股份应在本人履行完毕对上市公司的全部业绩补偿、资产减值测试补偿后方可流通。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发行结束后,本人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本人最终锁定期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认可的锁定时间为准。
2、业绩补偿承诺
本人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向创意信息承诺:邦讯信息补偿期内的净利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为:2016 年度净
利润不低于 5,350 万元,2017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7,000 万元,2018 年净利润不低
于 9,100 万元。若邦讯信息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各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
数低于上述当年净利润预测数的,则本人应按约定向甲方进行补偿。若邦讯信息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各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当年净利润预测数,则补偿义务人应先以其本次交易取得的限售期届满且尚未出售的股份按本次出让股权比例进行补偿;若限售期届满且尚未出售的股份不足以补偿的,补偿义务人应以其最近一期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按本次出让股权比例进行补偿,以此类推。补偿义务人补偿期内当期应补偿创意信息的股份数额按下述公式计算: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公司截至当年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截至当年期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的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承诺在履行上述义务期间内,如创意信息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约定补偿股份的价值发生变化的,补偿义务人同意在保证补偿股份价值不低于本次交易时相应股份交易价值的原则
下,对补偿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