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6 证券简称:创意信息 公告编码:(2014)0305-001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4年3月1日,本公司(乙方)与贵州铜仁医院建设指挥部(铜仁市人民医
院)(甲方)签订了《医院住院大楼、门诊医技大楼智能化软件配套设备采购项
目》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数量 金额
铜仁医院建设指挥部(铜仁 医院住院大楼、门诊医技大楼
1批 2,066万元
市人民医院) 智能化软件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二、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造成的风险;存在公司违反合同违约条款赔偿经济损失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甲方:铜仁医院建设指挥部(铜仁市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张永宏
主营业务: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医院;
注册地:铜仁市解放路87号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铜仁医院建设指挥部(铜
仁市人民医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未发生业务往来。
3.履约能力分析:信誉可靠,履约能力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交易价格:人民币2,066万元
结算方式:电汇方式
协议签署时间:2014年3月1日
协议生效条件: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协议生效时间:2014年3月1日
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如果乙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
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
期应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在不影响
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
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
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
(5%)。除了合同条款第十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1条的规定
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乙方拖延交货,将按本条款的规定被收取误
期赔偿费。
(3)如果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出现违约行为且对甲方造成重大影响,
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赔偿和/或违约金数额及相应原因。如乙方对赔偿和/或逾期
违约金数额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
提出的赔偿和/或违约金数额。
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进度未能按期执行,则合同工程进度相应顺
延,顺延以上违约条款依然适用。逾期违约金以甲方与乙方最后确定的工程进度
为依据计算。
2、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乙方出现除第1条违约责任之外的违约情形时,违约责任如下:
(1)自违约行为或事件发生之日,每日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千分之一;
(2)违约天数为违约行为或事件发生之日至违约行为纠正或违约情形消除
之日;
(3)违约金=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4)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差额部分。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066万元,占本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
收入的8%,预计对公司未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本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
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