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基于公司实际治理,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拟由7人调整为5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调整为2人,同时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2024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
1 组成,其中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成,其中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2 名。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