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4(022)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5,56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3%,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7%。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泽润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持有公司股份35,56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安排。
2、股票来源:协议转让受让的股份、二级市场购买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5,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7%。(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承诺及履行情况:泽润投资当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做过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股东泽润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泽润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