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3(034)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超过1%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方文、江春华、罗新伟、陈显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
2、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构成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方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超过 1%的告知函》,方文先生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 6,527,1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同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及方文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方文先生自前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至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致其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使得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减少超过 5%。现将相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比例超过1%的说明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方文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3.04.19
股票简称 恒华科技 股票代码 300365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减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等)
A 股 6,527,110 1.09%
合 计 6,527,110 1.0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6,027,137 12.67% 76,027,137 12.67%
江春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006,784 3.17% 19,006,784 3.17%
有限售条件股份 57,020,353 9.51% 57,020,353 9.51%
合计持有股份 76,404,216 12.74% 76,404,216 12.74%
罗新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101,054 3.18% 19,101,054 3.18%
有限售条件股份 57,303,162 9.55% 57,303,162 9.55%
合计持有股份 37,427,000 6.24% 37,427,000 6.24%
陈显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356,750 1.56% 9,356,750 1.56%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070,250 4.68% 28,070,250 4.68%
合计持有股份 35,886,228 5.98% 29,359,118 4.89%
方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886,228 5.98% 29,359,118 4.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一致行 合计持有股份 225,744,581 37.63% 219,217,471 36.55%
动人合
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3,350,816 13.90% 76,823,706 12.8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2,393,765 23.74% 142,393,765 23.74%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方文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的承诺、意向、计划 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 17,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
布的相关公告。
方文先生股份减持情况与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
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否?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是□ 否?
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 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及方文先生系一致行动人,是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人员于 2022 年 7 月 7 日披露了前次《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截至前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及方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2,105,7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03%。
自前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至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文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2,888,2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8%,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及陈显龙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权益变动比例累计减少 5.48%。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名称 (元/股) (股) 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2.08.30-2023.01.11 8.85 5,831,400 0.97
大宗交易 2022.07.20-2022.09.13 7.54 9,168,600 1.53
方文 集中竞价交易 2023.03.20-2023.04.07 8.36 5,891,155 0.98
大宗交易 2023.04.10 8.17 5,470,000 0.91
大宗交易 2023.04.19 8.00 6,527,110 1.09
合计 - 8.12 32,888,265 5.4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自前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至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上述人员累计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所持股份 变动后所持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6,027,137 12.67% 76,027,137 12.67%
江春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506,784 0.92% 19,006,784 3.17%
有限售条件股份 70,520,353 11.76% 57,020,353 9.51%
合计持有股份 76,404,216 12.74% 76,404,216 12.74%
罗新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101,054 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