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2(010)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2021 年度母公司实
现的净利润 42,258,005.3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225,800.54 元后,加以前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 854,855,608.96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92,887,813.77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599,855,4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997,109.38元(含税)。公司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其他说明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