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1(051)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方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方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6,404,2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74%),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总股本的2.87%)。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方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方文
2、股东持股情况:持有公司股份76,404,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4%。
3、方文先生与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7,262,56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5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偿还股票质押融资。
2、股票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总股本的2.87%。(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目前,方文先生所作的股份减持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方文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前期已披露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方文先生承诺:在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方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4、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5、本次方文先生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方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