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9(056)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5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150,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股票回购价格为每股7.00元。
2、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05,988,969股减少至605,838,969股。
一、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5月6日,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监事会对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6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发布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
反映,无反馈记录。2018年5月1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确定2018年5月29日为授予日,授予152名激励对象769.5万股限制性股票。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5月29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6月11日。
5、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83.00万股调整为274.50万股;同意确定2019年4月29日为授予日,授予32名激励对象274.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6、2019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17,7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6%;同意对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5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每股7.00元。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7、2019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暨减资的债权人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内,由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以上5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5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每股7.00元。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为605,988,969股,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2%。
2、回购价格的说明
经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2,162,6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4月24日。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及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P=(P0-V)÷(1+n)=(10.57-0.07)/(1+0.5)=7.00元。
其中: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为每股10.57元;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价款,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
【2019】30991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05,988,969股减少至605,838,969股。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本次增减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 变动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62,469,076 43.31% -150,000 262,319,076 43.30%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3,519,893 56.69% 343,519,893 56.70%
三、总股本 605,988,969 100.00% -150,000 605,838,969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