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9年4月29日
2、授予价格:每股8.24元。
3、授予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32人,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74.50万股,不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量 占目前股本总额
数量 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骨干员工共计32人 274.50 100% 0.46%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0%。
5、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预留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内,若达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可分批次解除限售,具体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6、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年度净利润比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第一个解除限 2019 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售期 2017年度净利润增 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长6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年度净利润比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第二个解除限 2020 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售期 2017年度净利润增 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长9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注:净利润为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当期成本摊销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2)个人绩效考核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共有A、B、C、D四档。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异或良好,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100%*当年可解除限售数量;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50%*当年可解除限售数量;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0%*当年可解除限售数量。上述当期未解除限售的部分,上市公司以激励对象授予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7、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公司此次完成登记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5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9]26689号),对公司截至2019年5月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9年5月7日,公司已收到32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22,618,800.00元(大写:贰仟贰佰陆拾壹万捌仟捌佰元整),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745,000.00元(大写:贰佰柒拾肆万伍仟元整),转入资本公积19,873,800.00元(大写:壹仟玖佰捌拾柒万叁仟捌佰元整),所有认缴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三、授予股份上市日期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9年4月29日,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27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对比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 变动(+、-) 占公司总股
股份数量 本比例 股份数量 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 279,370,326 46.31% 2,745,000 282,115,326 46.55%
二、无限售条件 ——
流通股 323,873,643 53.69% 323,873,643 53.45%
三、总股本 603,243,969 100.00% 2,745,000 605,988,969 100.00%
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605,988,969股摊薄计算,2018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5元。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03,243,969股增加至605,988,969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授予完成前 授予完成后
(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持有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江春华 115,027,137 19.07% 115,027,137 18.98%
方 文 76,404,216 12.67% 76,404,216 12.61%
罗新伟 76,404,216 12.67% 76,404,216 12.61%
陈显龙 59,427,000 9.85% 59,427,000 9.81%
合 计 327,262,569 54.25% 327,262,569 54.00%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