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6(131)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8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34,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股票回购价格为17.06元/股。
2、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11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5,939,000股减少至175,905,000股。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2、2015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5年6月30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授予1,807,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4、2015年7月8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5、2016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6月6日作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 名激励对象授予180,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6、2016年6月21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7、2016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127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1,900股;同意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对以上8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34,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7.06元/股。
2、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
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7.11元/股;2016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计算公式如下: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授予价格-0.05=17.06元。
3、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为175,939,000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8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000股,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2%。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价款,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4621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6年11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5,939,000股减少至175,905,000股。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变动(股)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11,659,475 63.46 -34,000 111,625,475 63.46
股权激励限售股 1,455,100 0.83 -34,000 1,421,100 0.81
高管锁定股 6,060,425 3.44 0 6,060,425 3.4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91,038,150 51.74 0 91,038,150 51.75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13,105,800 7.45 0 13,105,800 7.45
二、无限售流通股 64,279,525 36.54 0 64,279,525 36.54
三、总股本 175,939,000 100.00 -34,000 175,905,000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备查文件
1、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注销申请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