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5(122)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河北宏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宏创”、“甲方”)签订了河北宏创库尔勒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工程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4260.00万元人民币。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
3、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由于合同工程竣工期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4、本合同金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2.64%,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宏创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淑萍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8年7月29日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1号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国家非限制或非禁止的项目进行投资,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金融、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与教育咨询除外)。(以上全部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2、本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无购销情况。
4、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分析:河北宏创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河北宏创库尔勒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工程EPC总承包合同2、总承包合同金额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壹亿肆仟贰佰陆拾万元整(¥14260.00万元),实际合同金额按照最终装机容量进行结算。
3、工期目标:乙方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20MW并网发电。
4、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行生效。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在甲方支付完毕全部竣工结算款,除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保密、争议解决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
5、合同有效期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
6、争议解决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双方一
致同意在石家庄仲裁委仲裁。
7、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款支付、验收条件、技术文件、质量保证等条款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公司与河北宏创签订上述合同系日常性经营行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订立是公司品牌、资质及人才队伍的优势在新能源领域的充分体现,有利于公司在新能源发电总承包项目领域的项目管理经验积累,为公司下一步在新能源领域投资、建设、运营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整体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对公司的云服务商业模式的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2、本合同金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2.64%,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河北宏创签订的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