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5(058)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2015年5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备忘录1-3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9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华科技”、“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制定。
2、本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00.00万份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7,395.20万股的1.15%。其中首次授予182.00万份,预留18.00万份,预留限制性股票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9.00%。
3、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恒华科技A股普通股,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7.11元。授予价格根据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恒华科技股票均价的50%确定。
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依据授予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恒华科技股票均价的50%确定。
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发生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将做相应调整。除上述情况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恒华科技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任一单一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权激励所涉及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授予日起四年,锁定期为授予日起不低于一年。
预留限制性股票拟在首次授予完成后的12月内一次性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为锁定期期满之日的次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期满之日止。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一年后,激励对象可在解锁期内按比例分批逐年解锁,实际解锁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条件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首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锁 2015年比2014年净利润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30%
期 增长率不低于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
自首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锁 2016年比2014年净利润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30%
期 增长率不低于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
自首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锁 2017年比2014年净利润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40%
期 增长率不低于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
预留限制性股票自本计划首次授予日起满两年后,激励对象可在可解锁期间按每年50%:50%解锁比例分批逐年解锁。具体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条件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首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锁 2016年比2014年净利润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50%
期 增长率不低于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
自首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锁 2017年比2014年净利润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50%
期 增长率不低于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
若恒华科技财务业绩指标达不到上述解锁条件或激励对象业绩考核不能全部解锁而不可解锁的部分,在解锁当年及以后年度均不得解锁,并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并补偿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根据《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
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如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产生的净利润不计入当年及下一年净资产及净利润行权指标的计算。但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定向增发新增的净资产及其产生的净利润应计入当年及今后年度行权指标的计算。
6、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恒华科技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的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7、本激励计划必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恒华科技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恒华科技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备案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该激励计划。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后,独立董事将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9、公司审议本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目录
一、 释义......5
二、 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6
三、 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股票数量......6
四、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7
五、 激励对象的获授权益工具分配情况......8
六、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禁售期......9
七、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11
八、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解锁条件......12
九、 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4
十、 股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16
十一、 会计处理及业绩影响......18
十二、 其他......20
一、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恒华科技、公司 指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本激励计划、股权激励指 案)
计划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
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业绩目标符合
限制性股票 指
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后,才可自由流通的恒华科技股票
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人员
激励对象 指
董事会 指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购买的北京恒华伟业科技
标的股票 指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日期,授予日应为交易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
授予日 指
通过本激励计划后确定
锁定期 授予日起至该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日之间的期间
指
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权益工具授予日起四年
指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期内可以在二级市场
解锁 指 上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的行为
指 锁定期满次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满之日止期间
解锁期
锁定期满后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解锁的第一个交易日
解锁日 指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
授予价格 指
公司股票的价格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