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6年4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2、201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8月30日,同意公司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41.6986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6、2016年6月7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本121,74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9713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856505股。
7、2016年12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2017年7月21日,公司完成上述两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2名变更为29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22,489股变更为3,095,132股。
10、2017年8月1日,公司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本284,525,2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319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011986股。
11、2017年8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14、2018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四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中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人数4人,回购股份共计759,877股,回购价格为10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人数2人,回购股份共计448,063股,回购价格为10.2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15、2018年5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实施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本次终止实施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避免激励对象受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的不利影响,能够更专注地投身于生产经营的具体工作、努力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三、回购注销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971,244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共计1,793,528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23%。预留授予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237,663,603 30.71% -1,971,244 235,692,359 30.53%
首发前限售股 170,191,407 21.99% 0 170,191,407 22.05%
首发后限售股 64,020,004 8.27% 0 64,020,004 8.29%
股权激励限售股 1,971,244 0.25% -1,971,244 0 0.00%
高管锁定股 1,480,948 0.19% 0 1,480,948 0.1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36,305,891 69.29% 0 536,305,891 69.47%
三、总股本 773,969,494 100.00% -1,971,244 771,998,250 100.00%
五、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后对于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转回,对于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426.5万元在2018年加速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承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后,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
七、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推出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虽然公司业绩保持良好的增长,但由于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发生了较大的波动,激励价格远高于目前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继续推进和实施激励计划无法到达对激励对象的激励效果。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论证后拟终止实施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60,766份,回购并注销尚未解锁
九、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经履行了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必要法定程序,尚需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