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363 股票简称:博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6 号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期权和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
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期权和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关于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35 万份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16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中剩余股份留存期限将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届满,公司将对剩余股份 21.7613 万股进行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销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
1)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9 年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9 年 7 月 15 日至 2019 年 7 月 25 日,公司对 2019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与 2019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7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9 年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权益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以及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
1)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1 年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2 日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对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与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1、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本次注销期权的原因为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其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鉴于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35 万份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35 万份。本次注销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62 名调整为 61 名,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08.26 万份调整为 206.91 万份。
2、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为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其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对该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16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2.16 万股,其中 0.66 万股系 2019 年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43 元/股;1.5 万股系 2021 年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1.4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 2019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49 名调整为 48 名,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6.4 万股调整为 55.74 万股,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由 60 名调整为 59 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5.6
万股调整为 154.1 万股。
二、注销回购专户股份情况
(一)回购情况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