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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腾股份:关于调整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07

股票代码: 300363 股票简称:博腾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60 号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关于更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关于更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等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等相关内
容作出调整。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等议案, 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
体事宜的有效期至 2018 年 3 月 27 日。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金额作出
调整。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
《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等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及
定价原则”和“限售期” 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关于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
价:(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 2)不低于发行期
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
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
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
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
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则:
派息: 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0÷( 1+N)
两项同时进行: P1=( P0-D)÷( 1+N)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是: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
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
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则:
派息: 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0÷( 1+N)
两项同时进行: P1=( P0-D)÷( 1+N)
2、关于限售期
调整前:
本次发行完成后,特定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的,本次发
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
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但不低于
百分之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售
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调整后: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售
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没有重大变
化。
根据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 董事会本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事宜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