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炬华科技”)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上海纳宇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宇电气”)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了推进纳宇电气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组织活力和竞争能力,充分调动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促进管理层与公司共同成长和发展,纳宇电气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投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本次认缴纳宇电气新增注册资本 400 万元,认购价不超过人民币 1,640 万元
(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权。本次增资完成后,纳宇电气注册资本将由 6,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6,4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纳宇电气的股权比例将由 100%变更为 93.75%,公司仍为纳宇电气的控股股东,纳宇电气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身份证 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一 刘锦泽 34282719******343X 139****3988
甲方二 王生 32068419******6192 188****1313
甲方三 潘志豪 33010619******0012 182****8240
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以上增资方均非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纳宇电气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春常路 18 号 1 幢 3 层 X6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671148903T
法定代表人:刘锦泽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 年 1 月 28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计算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照明器具销售;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3,534,355.73 213,740,175.64
负债总额 35,804,631.06 25,575,595.2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34,942,598.77 25,575,595.22
净资产 147,729,724.67 188,164,580.42
科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1,154,000.91 54,679,234.77
利润总额 -270,964.17 4,126,600.55
净利润 1,276,776.42 3,634,855.75
纳宇电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序号 姓名 身份证 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一 刘锦泽 34282719******343X 139****3988
甲方二 王生 32068419******6192 188****1313
甲方三 潘志豪 33010619******0012 182****8240
乙方:上海纳宇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常路 18 号 1 幢 3 层 X6 室
法定代表人:刘锦泽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公司增资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各方为签署本协议承诺如下:
1、本协议各方均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本协议各方保证履行本协议之规定的内容。
第二条 本次增资前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及其出资额和出资比例为:
1、本次增资前公司是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2、本次增资前原股东及其持股数和持股比例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00 100%
合计 6,0 00 100%
第三条 本次增资的方式:
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增资扩股:
(1)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000 万元增
加到 6,40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 万元。
(2)本次增资价格:依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纳宇电气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4〕738 号)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
净资产评估价为 24,310 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 4.10 元/每元注册资本,估值为24,600 万元,不低于评估值。
(3)甲方用现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 万元,
认购价为人民币 1,640 万元(溢价 1,24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中甲方一认购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40 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 984 万元(溢价 744 万元计入资
本公积);甲方二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80 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 328 万元(溢价 24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甲方三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80 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 328 万元(溢价 24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第四条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及其持有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为:
1、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6,400 万元人民币。
2、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额和出资比例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00 93.75%
刘锦泽 240 3.75%
王生 80 1.25%
潘志豪 80 1.25%
合计 6,400 100%
3、公司应根据本条第 2 款所列股权结构重新调整注册资本总额及股东出资
比例,并据此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4、增资后甲方成为公司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应由股东享有的全部权利。
第五条 本次增资的期限
本协议各方确定:
1、本次增资资金的到位的期限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甲方应于前述截
止日前将全部增资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款项备注用途为“投资款”)。
2、公司应在增资款全部支付完成之日起尽快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应积极配合。为本次增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