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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华科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内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炬华科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内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内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内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确认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71,339,675.53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7,292,587.78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 2023 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582,863,026.93 元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 5,557,332.34 元,扣除 2023 年度已分配利润 100,877,425.20 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476,428,269.39 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 1,620,631,956.24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2,097,060,225.63 元。

  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09,314,62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4,657,313.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1,842,402,912.63 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二、2024 年内现金分红规划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杨光先生、董事戴晓华先生
提交的《关于提议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内现金分红的函》,对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内现金分红方案提议如下:

  提议公司 2023 年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同
时提议公司 2024 年三季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将由公司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为了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春节前分红,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红利,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规定,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公司拟定2024 年三季度分红预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条件及派发上限的情况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授权事项如下:在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大于拟分配金额的前提下,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为上限,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1、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内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内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议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本次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内
现金分红规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利润水平、未来发展潜力及股本规模,方案制订注重股东回报,也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内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尚须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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