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0-077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丁敏华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代表共 10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225,463,0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70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8 名,代表股份 224,570,0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5233%;根据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名,代表 股份 892,9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70%;中小投资者(指除以下股东以外 的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 5名,代表股份 22,053,6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72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1《关于补选刘晓松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5,459,910 票,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050,503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59%。
1.02《关于补选郭峻峰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5,459,910 票,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050,503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5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海燕律师、张灵芝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