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0-041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了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387,990,09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598,019.4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955,161,320.73 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3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387,990,09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 116,397,029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04,387,126 股。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公司股本总数自利润分配预案通过之日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7,990,097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87,990,097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04,387,126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
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
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0 年 5 月 26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2,515,636 21.27 24,754,691 107,270,327 21.27
高管锁定股 80,521,873 20.75 24,156,562 104,678,435 20.75
首发后限售股 1,993,763 0.51 598,129 2,591,892 0.5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5,474,461 78.73 91,642,338 397,116,799 78.73
三、总股本 387,990,097 100.00 116,397,029 504,387,126 100.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504,387,126 股摊薄计算,2019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48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9号
咨询联系人:戴晓华
咨询电话:0571-89935881
传真电话:0571-89935899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