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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全通教育: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22-026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年 4 月 22 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庄文瑀先生、刘玉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庄文瑀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2023 年 12 月 22 日止。辞职后,庄
文瑀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文瑀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庄文瑀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庄文瑀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刘玉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
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2023 年 12 月 22 日
止。辞职后,刘玉明先生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玉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北京顺业恒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8%股权,北京顺业恒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9,500,000 股。辞职后,刘玉明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刘玉明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庄文瑀
先生和刘玉明先生的辞职并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庄文瑀先生、刘玉明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毛剑波先生、周倩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附件:

    1、毛剑波先生个人简历

    毛剑波,男,1969 年出生,本科,工学学士。2015 年 4 月至 2018 年 10 月
任江西出版集团公司供应链管理分公司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
华章天地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11 月在中文传媒任职;
2019 年 3 月任中文传媒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 月至今,任江西高校出版社有限
责任公司副董事长;2022 年 3 月任江西中文东旭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毛剑波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毛剑波先生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周倩女士个人简历

    周倩,女,中国国籍,1969 年 2 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会计师。2005 年
3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8 年 9 月
至 2009 年 3 月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水务事业部常务
副总经理;2009 年 3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2014 年 4 月至今任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周倩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周倩女士为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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