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22-012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督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针对公司 2016 年-2017 年存
在相关问题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陈炽昌、孙光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29 号)。主要内容为:
“经查,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通教育或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全通教育子公司深圳市真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真好)2016 年确认了凤凰县城乡教育信息化项目和岳阳楼区城域网建设与数据中心云平台应用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收入 2316.93 万元,但深圳真好与部分供应商签订合同、付款和交货时间均晚于 2016 年,无法在 2016 年末完
成相关项目的验收确认。上述情形导致全通教育 2016 年年报中多计收入 2316.93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 2.37%,净利润多计 164 万元、占公司当年净利润的 1.59%,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等有关规定。全通教育董事长、时任总经理陈炽昌,时任财务总监、董秘孙光庆,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全通教育和陈炽昌、孙光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 30 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整改措施:
公司在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后,对所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针对《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梳理和分析,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并实施整改,全面落实广东证监局相关整改要求。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9日向广东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