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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8

全通教育: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21-052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陈炽昌先生、东台市蔚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全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蔚忞”)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文旭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文旭顺”)于2021年8月10日签署了《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陈炽昌先生、东台蔚忞将其持有的公司 50,728,27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转让给中文旭顺,其中陈炽昌先生转让 18,841,16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734%),东台蔚忞转让 31,887,10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322%)。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编号:2021-051)。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陈炽昌先生的通知,获悉陈炽昌先生、东台蔚忞与中文旭顺于2021年8月18日签署了《关于<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关于<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协议主体

    甲方:

    甲方一:陈炽昌

    甲方二:东台市蔚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文旭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关于《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第 2.3 条的变更

    变更前:

    根据《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并完成过户登记后,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本次股份转让款与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借款相冲抵,同时与该等冲抵借款本金相对应的利息予以豁免。

    变更后:

    2.3 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款支付安排

    2.3.1 各方同意,在《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中第 3.1 条约定的标的股份完
成过户登记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各自指定的账户支付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其中,乙方应当向甲方一支付人民币 101,742,301.80 元、向甲方二支付人民币 172,190,377.80 元,合计人民币 273,932,679.60 元。

    二、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变更后的第2.3 条内容执行,不再执行《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原第 2.3 条的约定。

    三、本补充协议未进行约定的事宜,仍以甲乙双方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签署
的《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关于<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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