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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全通教育: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21-023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日止,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滚动使用额度累计不超过 150,00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日止,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滚动使用额度累计不超过 150,000 万元。

  3、投资品种: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资金来源: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5、决策程序: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7、信息披露: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额度、期限、投资收益等。

  8、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委托理财不属于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公司将根据自身资金状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财务部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适度的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滚动使用额度累计不超过 150,000 万元。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慎核查后,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并制定了专门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能够合理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方向均为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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