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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3

全通教育: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20-100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0 年 12 月 7 日,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4:30 在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 88 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 5 座 20 层
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3 日的交
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5,600,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69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4,385,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7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15,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6%。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85,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炽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累计投票,选举庄文瑀先生、谭冰先生、徐艇先生、刘玉明先生、杨帆先生、卢诗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1.1 选举庄文瑀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4,732,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4%,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418,1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196%。

  1.2 选举谭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4,732,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4%,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418,2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200%。

  1.3 选举徐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4,732,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4%,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418,2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200%。


  1.4 选举刘玉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4,732,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4%,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418,1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195%。

  1.5 选举杨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4,732,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4%,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418,1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195%。

  1.6 选举卢诗雨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4,732,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4%,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418,1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19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累计投票,选举余勇义先生、陈甲先生、杨志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2.1 选举余勇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4,732,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4%,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418,1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196%。

  2.2 选举陈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4,732,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4%,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418,2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197%。


  2.3 选举杨志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84,732,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4%,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41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19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541,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3%;反对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27,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99%;反对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577,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反对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62,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37%;反对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6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577,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反对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62,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37%;反对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6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及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577,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反对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62,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37%;反对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6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577,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反对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62,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37%;反对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6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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