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8 证券简称:楚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号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科技”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二)2021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
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1 月 5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553 名激励对象 3,026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 年
1 月 5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23 名激励对象 6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
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取消拟授予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万股。经过上述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3,300万股调整为3,291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556人调整为55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35万股调整为3,026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
不符合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数量和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具备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公司首次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楚天科技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名单、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