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8 证券简称:楚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5号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9月16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确定2015年9月16日为授予日,对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度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楚天科技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575人。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629.935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66,288,782股的6.12%,其中,首次授予1,479.935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66,288,782股的5.56%;预留150万股,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9.20%。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9.09元。
6、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年。
6.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一次解锁 1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二次解锁 30%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三次解锁 30%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四次解锁 30%
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2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
(1)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5年度授出,则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第一次解锁 1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第二次解锁 30%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第三次解锁 30%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第四次解锁 30%
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度授出,则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第一次解锁 3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第二次解锁 30%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第三次解锁 40%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解锁条件
7.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1)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
第二个解锁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三个解锁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第四个解锁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5%;
(2)预留部分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
①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5年度授出,则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
第二个解锁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三个解锁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第四个解锁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5%;
②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度授出,则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二个解锁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第三个解锁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5%;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未扣除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若限制性股票的当期解锁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解锁。若当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当期可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7.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A、B、C、D、E五档,对应的考核结果如下:
考核结果(S) S≥90 90>S≥8080>S≥707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中等(C) 合格(D) 不合格(E)
可解锁比例 100% 100% 100% 10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激励对象根据年度考核分数对应的个人可解锁比例进行解锁。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E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期拟解锁份额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5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的议案》。2、201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3、2015 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4、2015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