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5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250,000 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 11,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0.05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20,55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17,633,663.37 元,扣除审计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32,242.9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92,384,093.71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4 年 1 月 1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0017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年产 300 万支粉尘螨滴剂技术改造项目、变应原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金额 累计金额
期初募集资金净额 16,865,370.88 192,384,093.71
减:使用募集资金 2,800,000.00 89,286,578.34
直接投入金额 2,800,000.00 89,286,578.34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 225,105.23 10,566,919.24
续费等)
减: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 99,373,958.50
募集资金余额 14,290,476.11 14,290,476.1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1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和 2014 年 4 月 16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分别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清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募集
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 2014 年 2 月 11 日与上述三家金
融机构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曾用名:“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际大和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与上述三家银行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下,以定期存款 的方式存放闲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 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余额 备注
杭州银行德清支行 3305040160000088819 1,377,238.14 募集资金专户
温州银行上海杨浦支行 905070120190000027 12,122,981.72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德清支行 350665654834 790,256.25 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14,290,476.1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定期存款的具体金额及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而定。截至 2015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款项已全部赎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2014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应原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建筑面积及实施时间的议案》,同意将“变应原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建筑面积由 3,000 平方米调整
为 7,000 平方米左右,项目实施时间由 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调整为 2014
年 11 月至 2016 年 4 月。此次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增
加的工程费用由公司自筹资金承担,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7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同意公司将剩余资金及其利息净额共计 28,885,2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截至 2017 年 9 月 8 日,公司已将上述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德清支
行划拨至公司一般结算户中。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4 年 4 月 16 日召开
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967,221.56 元置换截至2014年1月30日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年产300万支粉尘螨滴剂技术改造项目、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10,967,221.56 元。
截至2014年 5月15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0,967,221.56元完成置换预先投
入年产 300 万支粉尘螨滴剂技术改造项目、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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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金 10,967,221.56 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年产 300 万支粉尘螨滴剂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65,805,058.5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使用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 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已将上述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杭州银行德清支
行划拨至公司一般结算户中。
2018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变应原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 4,683,7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使用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 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已将上述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温州银行上海杨
浦支行划拨至公司一般结算户中。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
的贷款、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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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专项报告 第 5 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 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净额) 19,23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