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24)030号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7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1,550 万股优先股股票,本次优先股采用分次发行方式,首次发行不少于 775万股,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次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首次发行 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面值总额8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验资费用等)1,115万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首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885万元。另外扣除的发行费用中 165 万元尚未实际支付,因此汇入公司在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车站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861511101421000728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金额为人民币 790,500,0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905 号”《验资
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 募集资金 存储方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行名称 年末余额 式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 内蒙古银行呼和
861511101421000728 36,299.70
股份有限公司 浩特车站支行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时间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募集资金净额(包括尚未支付的 165 万发行费用) 790,500,000.00
减:2019 年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有息负债 20,186,805.55
减:2019 年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620,000,000.00
减:2019 年银行手续费支出 25.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150,313,169.45
加:2020 年专户利息收入 22,993.24
减:2020 年其他发行费用(审计、法律服务及上市登记费) 750,000.00
减:2020 年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149,550,000.00
减:2020 年银行手续费支出 215.0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35,947.69
加:2021 年专户利息收入 127.73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36,075.42
加:2022 年专户利息收入 124.08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36,199.50
加:2023 年专户利息收入 100.2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36,299.7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车站
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非
公开发行优先股股票预案》、《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自 2018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80,000.00 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蒙草生态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蒙草生态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蒙草生态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2023 年度,蒙草生态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蒙草生态在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4、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