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22)029号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鉴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自然 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计的事件等可能会 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
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后期合同的顺利实施将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辽市城镇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蒙树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 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中标“科尔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 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施工(三标段)”项目,近日中标各方与通辽 市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签订 了《科尔沁草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施工三标段 合同》,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 5.23 亿元,原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公司
负责项目的 25%,经各方协商后调整为 20%暨约合人民币 1.046 亿元
的建设施工。
2022年3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022-008号),公司与通辽市城镇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 京蒙树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中标 “科尔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施工(三标段)”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通辽市生态保护和重大项目推进中心,项目拟定中标金额为5.23亿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联合体成员简介:
1、通辽市城镇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通辽市城镇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91MA7GCH6W6K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晓华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 年 1 月 11 日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以西清河大街以北通辽市水务建设投资集团 107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筑劳务分包;规划设计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土地整治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业园艺服务;树木种植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食用农产品批发;工程管理服务;电线、电缆经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园艺产品种植;城市绿化管理;园艺产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主要股东为通辽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市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北京蒙树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蒙树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433182395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刚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10 月 16 日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后永康胡同 17 号 10 号楼 1 层 1359 室
经营范围: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城市园林绿化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花草及观赏植物、化肥(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工艺美术创作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地质勘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劳务分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林木种子;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林木种子、工程设计、工程勘察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蒙树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为其控股股东。
3、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700452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都业洲
注册资本:673181.694475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7 年 1 月 7 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周家井
经营范围:公路、桥梁、隧道、市政、房建、交通工程、铁路、机场、站场、车场和船坞的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与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技术研发;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工程试验检测(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仓储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87.249% 587344.57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7.6506% 51502.27
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5.1004% 34334.85
合计 100.00% 673181.69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发包人简介:
发包人为通辽市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中心,其为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为推进项目而专门设立,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为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
类似交易情况:2022 年 3 月 26 日公司披露关于签订《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号),公司、中国地质矿业有限公司、利奥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中标的欧洲投资银行贷款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乡土树种混交林建设工程 2 包并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4.61 亿元,公司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负责项目 60%暨约合人民币8.77 亿元的建设施工,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0.13%。该项目的业主方同为通辽市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中心,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累计确认收入 1.61 亿元。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科尔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施工(三标段)
2、合同金额:人民币 5.23 亿元,最终付费数额据实支付,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质量的核准、验收等结果为计费依据。
3、科尔沁草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施工(三标段)共包含 4 个子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分别为:
(1)重度退化草原治理工程:
人工建植草原植被 5 万亩,毒害草治理 5 万亩。
(2)沙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沙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总面积 110 万亩。其中,封禁保护及补播改良 100 万亩、已垦草地还草 6 万亩、建植人工草地及裸斑修复4 万亩。
(3)草原禁牧恢复工程:
封禁保护、管护草原 477.9 万亩、零散牧户安置及植被恢复200 处。
(4)北部山地草原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本项目保护修复草原 204 万亩。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预付款支付
合同价款的 10%(5230 万元)。
预付款扣回:第一年扣除预付款总额的 40%;第二年扣除预付款总额的 30%;第三年扣除预付款总额的 30%。
中标人须提供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形式或者招标人认可的担保方式
6、进度款
(1)付款方式:第一年支付合同总额的 40%,第二年支付合同总额的 30%,第三年支付合同总额的 27%;
(2)年度结算方法:按年度形象进度支付,每年 11 月办理年度进度结算,签发年进度付款证书后支付当年进度价款;
(3)合同完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 97%;
(4)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即最终工程价款)3%;
(5)工程付款时,承包人须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收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票据。
7、质量保证金
(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约定如下:合同价格的 3%。自履约保函到期之日起扣。
(2)质量保证金的退还:竣工验收且办理移交一年后,并处理完竣工验收遗留问题,退还质量保证金;在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直至完成剩余工作为止。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5.23 亿元,公司负责项目 20%暨约
合人民币 1.046 亿元的建设施工,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59%。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若后续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五、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公司做为项目施工方可能存在垫付短期流动性资金,根据合同约定,预付款应为合同价格的 10%,可作为项目前期启动资金,项目资金的主要来源为政府投资。
2、鉴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计的事件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备查文件:《科尔沁草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施工三标段合同》。
特此公告。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