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21)016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斗门水库堤岸生态修复工程(不含桥梁
与管廊)EPC 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斗门水库堤岸生态修复工程的履行将占用一定的流动资金。
2、本合同的具体金额以实际建设为准,存在执行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3、项目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而导致部分项目不能实施的风险;存在因其他方原因而导致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存在建设内容变更的风险。
4、项目施工期间,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秦草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包人-牵头方)、厦门鹭路兴绿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成员方)、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包人-设计方)与西安昆明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包人”)签署了《斗门水库堤岸生态修复工程(不含桥梁与管廊)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199990454.79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企业名称:西安昆明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105051588959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中洋
注册资本:5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10 月 15 日
企业地址:西安市沣东新城斗门新型工业园汇新路北段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昆明池文化生态景区土地开发;土石方工程、建筑基础施工;景区日常管理;基础设施;旅游设施、旅游产品、文化体育设施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外贸易;室内装修设计、施工;苗木购销(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1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 100% 500,000
合 计 100% 500,000
西安昆明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下属的国有企业,公司与其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斗门水库堤岸生态修复工程(不含桥梁与管廊)EPC 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2、工程地点:位于斗门水库(昆明池)片区北池周边,国际交往公园以东、生态修复长岛公园(西)和南池以北、文化创新公园以西区域,文博公园和斗门水库试验段水面以南的区域。
3、资金来源:自筹 100% 。
4、工程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管理与服务建筑、水景工程、绿化种植、道路与广场、码头工程、园林建构筑物、服务配套设施、园林水电管网、公共安全配套设施(消防、救生、急救)
等 。
5、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内全部工作 。
(二)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548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由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至竣工之日计算。
(三)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及强制条款要求 。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
准 。
(四)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零肆佰伍拾肆元柒角玖分(¥2199990454.79 元)。签约合同价为暂定总价,不作为最终结算价值, 以政府审计价作为最终结算价依据。
其中:
设计费:70280430.79 元;(大写):柒仟零贰拾捌万零肆佰
叁拾元柒角玖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2129710024.00 元;(大写):贰拾壹亿贰
仟玖佰柒拾壹万零贰拾肆元整。
(五)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为提供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金额为暂定合同价的 10%,期限为合同工期。
(六)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
工程设计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合同签订后支付暂定设计费的 20%。
工程设计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设计费预付款不予扣回,直接抵作设计费。
工程施工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暂定建安工程费金额的 10%。
工程施工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根据当季完成工程进度产值的 20%进行回扣,直至扣完。
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工程进度款
设计费进度款付款方式:
1)方案设计:承包人提交项目方案设计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15 个工作日内付至暂定设计费的 35%;
2)初步设计:承包人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15 个工作日内付至暂定设计费的 55%;
3)施工图设计:承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及施工图预算,按扣除变更、签证及其他项目费的审定金额计算设计费,并经发包人确认后 15 个工作日内付至设计费的 80%;
4)施工配合:配合项目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并经发包人确认后 15 个工作日内付至设计费的 90%。
5)项目建安工程结算完成后,依据中标设计费率办理设计结算并一次性支付设计费尾款。
施工进度款付款方式:
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作为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作为进度款的支付依据。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①本工程施工进度款执行按月形象进度进行计量,按季度进行付款,付款比例为当季计量款的 60%。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向发包人报送上个月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已完工程量进度
表,发包人于次月 25 日完成审核,每季度末支付进度款,承包人提供的资料与施工进度不相符,发包人有权暂缓工程款的支付。
②发包人工程款拨付至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施工图预算金额(扣除变更、签证及其他项目费)的 60%时暂停支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移交使用付至施工图预算金额(扣除变更、签证及其他项目费)的 80%,项目结算完成、并按税法规定完税提供全额合法发票后一月内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缺陷责任期满后,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剩余 3%金额(并扣除相关应扣费用)。
③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合同约定的人工及材料调差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支付,结算后一并支付。
④作为进度款的支付条件,承包人就相应工程款支付额提供等额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撑资料。
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移交使用后付至施工图预算金额(扣除变更、签证及其他项目费)的 80%,因发包人资金困难可延期支
付,延期支付 30 天以内不计息,该部分费用支付延期期限不超过360 天;结算完成后,因发包人资金困难可延期支付,延期支付 30天以内不计息,剩余款项延期支付期限不超过 360 天。超过 30 天支付的计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计。
承包人应如实上报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所报已完工程必须经监理验收合格,规定材料必须完成封样工作,工程量必须与现场实际进度相符,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如发包人在进度款审核中发现实际完成工程量不合格或与现场实际进度不符,规定材料未完成封样工作,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承包人当期所有进度款,直至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完成实际工程。
本项目施工付款节点:本工程施工进度款执行按月形象进度进行计量,按季度进度审批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工作。因发包人资金困难可延期支付,延期期限为 30 天,在此期间承包人保证工程
照常进行,并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超期部分发包人不再支付由此带来的相关损失及工期赔偿,并由承包人负责。
实际已完的合格工程,经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三方共同确认。
(八)质量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质量保证金金额的暂扣方式: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款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若提供相应质保金保函则工程竣工结算时不扣留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款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 年后若无质量争议,经承包人书面申请,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无息返还。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总金额为 2199990454.79 元。其中:设计费 70280430.79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 2129710024.00 元;签约合同价为暂定总价,不作为最终结算价值, 以政府审计价作为最终结算价依据。陕西秦草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5%,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获得相应收益,按照项目预估金额及项目总工期,预计将对公司未来 2 年营业收入及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五、备查文件
《斗门水库堤岸生态修复工程(不含桥梁与管廊)EPC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