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抗旱 公告编号:(2013)011号
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东营金湖银河生态工程建设及技术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的情况
2013年4月1日,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乙方”)与东营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签
署了《东营金湖银河生态工程建设及技术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
协议”或“本工程”),协议金额暂定4.85亿元,实际金额以工程合同约
定及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东营市位于山东省北部黄河三角洲地区,东、北临渤海,西与滨州
市毗邻,南与淄博市、潍坊市接壤。南北最大纵距123公里,东西最大
横距74公里,总面积7923平方公里,人口203.53万。2010年全市生产
总值达到236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04.88亿元,城市综合竞争力列全
国第25位,先后获得国家现代林业建设示范市、国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
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示范城市等荣誉
称号。(来源:东营市市政府官网http://www.dongying.gov.cn/)
上述协议的交易对方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技术合作内容
为了促进黄河三角洲滨海盐碱地抗盐、抗碱、抗旱、抗寒植物的研
究及推广应用,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技术合作内容:
1、乙方将已有研究成果在东营进行试种及推广;
2、双方共同成立东营蒙草抗旱耐盐碱植物研究院;
3、甲方支持乙方在东营建立约2000亩研究示范基地;
4、对各地区耐盐碱植物在东营进行引种驯化及推广应用。
本框架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成立技术项目合作推进小组,并指派
专人,具体负责技术项目合作事宜。
(二)工程建设内容
1、工程名称:东营金湖银河生态工程。
2、工程内容:西湖公园、东营河、东三路河等景观绿化工程。
3、工程规模及价款:绿地、铺装面积约141.32公顷,项目总投资
约4.85亿元。
4、开竣工时间
开工时间: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一周内开工。
竣工时间:2013年12月31日。
5、合作方式
①甲方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乙方经投标中标后获得工程承包资格。
②乙方依法取得工程承包资格后,承诺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建设
任务。
③双方在本框架协议签订后,若乙方依法取得该工程承包资格,甲
方或甲方委托工程发包人与乙方签订本协议项下的工程建设合同。
6、工程结算依据
资金来源:甲方应将上述景观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相应年度政府投资
计划,并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立项文件及明确工程款支付来源的政府决
议或会议纪要等支持性文件。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②施工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各类施工定额。
③施工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价格信息及政策性文件。
④合同暂定材料及雕塑工艺品执行东营审计部门与甲乙双方共同确
认价。
⑤工程竣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与造价有
关的会议纪要等。
⑥竣工结算除招标时的基础工程量外,变更或增减部分应列入结算
范围。
7、工程的竣工验收与结算
①竣工验收:项目完成施工图纸和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并达到合
格标准后,乙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部门及甲方提交全套竣工验收
资料,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后30日内组织竣工验收(除不可
抗力因素外)。
②工程竣工验收通过30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
资料,甲方应在7日内针对资料齐备性反馈意见。
③双方按照竣工图纸及以上结算办法进行结算,甲方收到乙方齐备
竣工报告及结算资料后报财政、审计部门进行结算、审计,甲方对过程
审计结果应与确认,不再重复审计。如果甲方未在前述期限提出合理的
修改意见,视为结算完成,双方以结算报告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8、付款方式
工程价款支付以本协议下的乙方中标后签署的工程建设合同中的相
关约定为准。
四、协议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该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4.85亿元,占公司2012年度业
绩快报披露的营业总收入6.26亿元的77.48%;本工程初步定于2013年
12月31日之前完工,对公司2013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
极的影响。
(二)本协议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为履
行本协议对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形成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