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拟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选举方式
股东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监事会及截至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书面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合计持股3%以上的多名股东共同提名的,视为一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一)提名人在2024年6月14日17:00前,按本公告载明的方式向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将不再接受各方的监事候选人提名;
(二)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被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9、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披露相关情况,并提示风险: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提名人签署确认的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3、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为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证明材料。
(三)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24年6月14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
(四)如有需要,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公司进行对相关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以根据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监事会主席 孙丽丽
联系电话:0523-84908559
联系传真:0523-84892079
联系地址: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大道208号(沿江公路罗家港桥东北侧)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9楼监事会办公室
邮编:214500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提名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代表)
信息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若存在股东共同推荐的情形,则请将股东的详细持股情况附后。
姓名 性别
证件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是否有海外教育 是否有海外工作
经历 经历
是否符合公司公告所载任职条件:□是 □否(请在方框前打“√”)
被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张填写)
提
名
人
信
息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
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情况的说明,可另附纸张填写)
提名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