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2月26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士钢主持,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与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熊卫华先生提交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2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且,本次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分别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7亿元,同比增长42.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亿元,同比增长52.17%。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回报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总股本138,320,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不超过四千万元人民币的额度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0、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有关本次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