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2-041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2年10月10日
2、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6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13,832.0201万股的0.4338%
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6.3750元/股
5、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27人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0日,以16.3750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6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3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832.0201万股的2.1689%。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832.0201万股的1.7351%,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832.0201万股的0.433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四)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2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当前公司股本总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熊卫华 董事、总经理 16.00 5.33% 0.12%
陈立 董事、副总经理 8.00 2.67% 0.06%
范一木 副总经理 8.00 2.67% 0.06%
顾剑锋 副总经理 10.00 3.33% 0.07%
徐晓林 副总经理 10.00 3.33% 0.07%
何玲 副总经理、董事 10.00 3.33% 0.07%
会秘书
许冬梅 副总经理 10.00 3.33% 0.07%
焦亮 副总经理 10.00 3.33% 0.07%
何欣 财务总监 10.00 3.33% 0.07%
核心骨干人员(共 43 人) 148.00 49.33% 1.07%
预留部分 60.00 20.00% 0.43%
合计 300.00 100.00% 2.1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
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6.55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6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1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25%
起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25%
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4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25%
起 5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5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25%
起 6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出,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出,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25%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25%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25%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25%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七)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2-2025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
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下同)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定
比2020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
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119% 97%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217% 185%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年 338% 295%
第四个归属期 2025 年 485% 426%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
实质承诺。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归属期公司层面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比例与对应考
核年度营业收入完成情况相挂钩,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