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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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范一木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朱滨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情况
范一木先生因工作调整需要,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2021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4日),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范一木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88,3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62%,其中高管锁定股157,162股。此外,范一木先生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000股,目前尚未归属。
范一木先生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将继续履行有关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范一木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期待范一木先生继续为公司的技术研发和业务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同意聘任朱滨彬先生接
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分管公司技术研发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朱滨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朱滨彬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
附 件:
朱滨彬简历
朱滨彬,男,中国国籍,汉族,1985年3月出生,中级工程师,江南大学自动化系本科学历,扬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2008年5月进入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数字研究室主任、硬件部部长,现任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朱滨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