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1-036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5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7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5日上午09:15—
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5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大道208号(沿江公路罗家港桥东北侧)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士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78,648,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599%。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人,代表股份78,647,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591%;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人,代表股份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士钢先生、王江波先生、熊卫华先生、陈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1.01 推选刘士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647,6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2083%。
表决结果:刘士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推选王江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647,6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2083%。
表决结果:王江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推选熊卫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647,6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2083%。
表决结果:熊卫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推选陈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647,6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2083%。
表决结果:陈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沈宇峰先生、饶柱石先生、杨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2.01 推选沈宇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647,6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2083%。
表决结果:沈宇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推选饶柱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647,6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2083%。
表决结果:饶柱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推选杨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647,6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2083%。
表决结果:杨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孙丽丽女士、陈琳女士、彭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缪国东先生、陆金松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3.01 推选孙丽丽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647,6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2083%。
表决结果:孙丽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推选陈琳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647,6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2083%。
表决结果:陈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3 推选彭颖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647,6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2083%。
表决结果:彭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司瑞律师、周娅辉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