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1-030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7 日通过邮件方式发
出。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士钢主持,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与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即将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士钢先生、王江波先生、熊卫华先生、陈立先生 4 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推选刘士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2)推选王江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3)推选熊卫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4)推选陈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即将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沈宇峰先生、饶柱石先生、杨翰先生 3 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沈宇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1)推选沈宇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2)推选饶柱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3)推选杨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宇峰先生、饶柱石先生、杨翰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
关本次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