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1-013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2 年,于 2013
年 11 月 22 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 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
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室,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黑龙江、四川、湖南、山东、上海、福建、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天津、杭州、河南、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内蒙、青岛、青海、江苏、雄安、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 30 家分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5 年取得中国证
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现拥有员
工 1900 余名,其中:合伙人 102 名、注册会计师 585 名,从事过证
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16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67387.0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57679.4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0181.79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 家,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18 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能运输、仓储和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的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度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为 113.21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 4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收)到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未受(收)到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2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1 次、行政
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卜晓丽,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从事注册
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云伟,注册会计师,2018 年起从事注册
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北京兴华的质量控制流程,合伙人陈荭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荭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
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其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公司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
说明;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4 月 09 日